青海师范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卓越教师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时代新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师范教育为主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协同育人,建设一流师范大学和一流师范专业,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引领青海省乃至西部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彰显学校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办学特色,立足青海,面向西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幼儿园、中小学教师。
二、目标要求
针对现行卓越教师培养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通过实施师德养成计划、三类培养模式改革计划、一流师范专业建设计划、一流师范课程建设计划、实践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协同培养提升计划、教师教育师资振兴计划、高原教育教学成果凝练计划、教师教育交流合作计划、卓越质量保障计划10项计划,落实“双导师制”、建立“四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等22条具体措施,全面提升卓越师范生培养质量。
三、改革任务与措施
(一)实施师德养成计划
1.将师德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培养全过程。通过《中小学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课程教学,主题活动开展、日常技能训练、教育见习、顶岗支教实习等教学环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认同教育,坚定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意愿,引导师范生到农牧区任教。
2.持续推进大学生德育提升工程。完善以德育实践学分制为主体,文明修身工程为支撑,涵盖道德与传统文化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民族文化与团结教育的德育工程工作体系,做到德育实践考评成绩化、学分化,进一步规范师范生言行,提高师范生道德素质。
(二)推进三类培养模式改革计划
3.推进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以学校正在实施的教育部“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创新”示范项目、“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为基础,针对中学教育改革发展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重点推进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模式,推进研究生课程向本科生开放。教育硕士研究生参与卓越师范生的专业技能训练、教育见习等活动,充当引领指导和辅助指导的角色。鼓励优秀卓越师范生直升教育硕士阶段培养,在推免生等工作中给予倾斜。
4.推进卓越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改革。以学校正在实施的教育部“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创新”示范项目、“西部农牧区卓越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项目为基础,针对农牧区小学教育的实际需求,推进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改革。突出师德为先、实践突出、全科培养和协作培养,培养一批具备“两基础、一专业、一特长”的小学全科教师,每个学生将英语和体育作为基础课程学习,在“语文与社会”和“数学与科学”中任选一个主攻专业,在音乐或美术方面选修一项特长,这样每名全科教师至少可以胜任5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能够完全胜任青海省农牧区小学多学科教育教学的需要。
5.推进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改革。以学校正在实施的教育部“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创新”示范项目中幼儿园教师培养为基础,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以教师职后培训成果反哺职前培养学前教师,引领青海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职前培养突出厚基础、强能力,培养一批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的卓越幼儿园教师。职后培养通过实施青海省农村幼儿教师能力提升计划,推动我省乡村学前教师教育模式改革。
(三)实施一流师范专业建设计划
6.修订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学分制改革,压缩总学分和总学时,降低必修学分,增加选修学分,设置15学分的专业自修网络课程学分,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深化通识教育改革,增加美育学分,实行小学期,扩大知识获取渠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确保师范生招生规模。加大师范专业招生计划、扩大师范专业招生规模,优化师范生招生结构,招生计划重点向优势特色师范专业倾斜,向通过师范专业认证的专业倾斜。加大师范专业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提高生源质量。
8.加强一流师范专业建设。启动一流师范专业建设计划,办强办优师范专业。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师范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力争建成1个左右国内一流师范专业,3个左右省内一流师范专业。
(四)实施一流师范课程建设计划
9.优化师范专业课程体系。优化通识课课程体系,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课程资源平台。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打破学院、学科专业通识教育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开设壁垒,推动学生跨学院、跨学科选修课程。部分专业选修课程实施本研共享,学分互认。根据基础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强化教育实践,提高师范生从教能力和信息技术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同时作为非师范类专业通识选修课,为非师范专业学生从事教师教育工作奠定基础。
10.推进一流师范课程建设。充分依托对口支援高校,引进与自建并举,实施一流师范课程建设计划,力争建设1门左右国家级一流师范课程,3门左右省级一流师范课程。充分利用中西部高校支持政策,共享引入一批对口支援高校及其他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优质师范慕课,加强教师教育慕课的推广使用,鼓励教师多模式应用、学生多形式学习。
11.“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智慧学习环境等新技术与教师教育课程全方位融合,充分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混合现实等,建设开发一批交互性、情境化的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及时吸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最新成果,开设模块化的教师教育课程,精选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优秀案例,建立短小实用的微视频和结构化、能够进行深度分析的课例库。力争建设2门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形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通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
(五)实施实践教学质量提升计划
12.坚持开展顶岗支教实习工作。坚持师范生一个学期集中赴农牧区中小学开展顶岗支教实习,分阶段明确实习的具体要求,完善教育实践规范标准,稳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探索顶岗支教实习驻县教师现场指导和学科专业教师远程网络指导相结合的指导模式。用好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平台,实施师范生实习档案袋制度,推进教育实践全过程管理,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监督指导、实习后有考核评价,实习档案规范齐全。
13.坚持师范生教育见习制度。坚持2-6学期每学期一周的教育见习制度,分段设定目标,明确见习主题,精细化设计见习内容,强化见习过程管理,增强教育见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4.实施未来教师技能训练计划。依托教师发展中心,推进师范专业教学实验室、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教室和师范生自主研训与考核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好小黑板制度,建设好基础教育教材库。每学期开展由师范生基本技能、学科教学技能、现代教育技术技能组成的专项实践技能训练,在反复训练中提高师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变革学生学习方式,广泛开展说课、案例分析、课堂片断模拟教学等实训教学,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坚持每学期基础教育教师讲学和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提升师范生基本教学技能和职业认同感。
(六)实施协同培养提升计划
15.建立“四位一体”协同培养新机制。建立支援高校、师范大学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新机制,建设以北京师范大学和青海师范大学为主体,地方人民政府和中小学共同参与的国家级高水平教师教育改革试验区,打造高原教育发展共同体。深化学校与支援高校、地方政府、农牧区中小学校的办学合作,协同设计卓越教师培养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四位一体”共同推进卓越教师的培养。注重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衔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将我校城西校区建设成为教育教学研究、教育质量监测、教师培训为一体的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16.落实“双导师制”。学校对卓越教师培养实行“双导师制”,专业内分小组分别配备学科性导师和实践性导师。学科性导师由我校具有学科论教学背景的高级职称教师承担,负责学科知识学习。实践性导师由中小学、幼儿园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承担,负责实践性技能的训练与指导。教育硕士阶段以专业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学生发展。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双导师制”等形式,建立师生学习、生活和成长共同体,进一步发挥导师在学生品德提升、学业进步和人生规划方面的作用。
(七)实施教师教育师资振兴计划
17.健全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提升机制。实施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专项培训计划、一对一培训计划及赴中小学挂职锻炼项目。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和访学支持力度,加大对学科教育专业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力度。学校鼓励支持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和基础教育一线教师共同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并给予必要的资金、设备、场地的保障,创造条件促进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研成果的产出。
18.加强专兼职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通过自主培养、积极引进、加强外聘等方式,配齐配强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引导学校不同学院学科专业的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到卓越教师的培养工作中。积极聘请省内外基础教育名师,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到校担任兼职教师,共同开展卓越教师培养工作,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承担的学科教学论课程比例不少于20%。每年派出5—10名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至农牧区中小学、教研机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兼职任教和挂职实践累计不少于1个月。
(八)实施高原教育教学成果凝练计划
19.凝练教育教学成果。组织校内外教育专家、中小学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组建专门的研究团队,依托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和顶岗支教实习工作,强化研究,深入总结,进行不同层面的实地调查和理论研究,凝练教学成果,力争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九)实施教师教育交流合作计划
20.加强卓越师范生联合培养。与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五所高校联合开展“2+2”师范生联合培养工作,选派优秀卓越师范生赴对方院校交流学习。
21.深化教师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学校与支援高校联合开展师范生交流学习、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培训、名师青海行、共享优质慕课等活动,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加强与境外高水平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师范生赴境外观摩学习工作。加大教师教育师资国外访学支持力度,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经验。
(十)实行卓越质量保障计划
22.构建追求卓越的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分级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全面保障、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由领导、教师、督导、学生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建设,全程监控与持续改进教师培养质量,改进师范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将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用于教学,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四、保障机制
(一)构建校院两级实施体系。学校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完善领导小组,建立卓越教师项目负责人制度,以总项目负责下的分项目协同推进方式进行。总项目有学校教务处负责,负责总体计划的实施和管理,分项目由相关学院具体实施,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用足用好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计划实施高校教师教育师资国内访学和出国进修、学生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等政策,对实施专业增加教育硕士招生计划和免试研究生名额。将分项目实施情况特别是指导师范生情况作为教师考核评价、职称晋升、评优评选的重要依据。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设立专门的岗位职数,单列支撑评聘指标,创设更多的职务(职称)晋升机会。
(三)加大经费保障。继续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实施纳入我校教师教育改革专项基金支持,通过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等途径,提供配套经费予以支持。积极争取青海省财政厅对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多渠道获取实施经费支持,坚持师范类专业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四)强化监督检查。为保证卓越教师培养效果,学校将实行卓越教师分项目年度验收制度,实行动态调整。分项目建设期为一年,一年建设期满,对于年度验收通过的项目将继续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验收未能通过的分项目责令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要求,将取消其建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