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评优推荐工作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11 点击数:

各类评优推荐工作

(一)青海省“小岛奖励金”评选

◆工作要求:根据青海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积极选派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参与小岛奖励金评选。

◆工作流程:

1.根据当年的名额分配,下发评选通知;

2.各院系部推荐,并报送推荐人相关材料;

3.进行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

4.根据排名结果提请学校相关会议通过;

5.校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注意事项:

1.已获得“小岛奖励金”的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2.各院系参照《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小岛奖励金”实施办法》,推荐相关教师参加评选。

◆相关文件:《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小岛奖励金实施办法》

   ◆时间安排:1.每年4-5月下发通知,院系部推荐;

               2.每年9月,组织被选教师参加颁奖会议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评选

◆工作要求:组织或配合其他部门进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教师奖项的评选。

◆工作流程:

1.牵头单位下发评选通知;

2.各院系部推荐,并报送推荐人相关材料;

3.对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

4.根据排名结果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核;

5.校内公示后,公布名单。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