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教师培训进修工作
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教务处工作安排,参照教育部及青海省师资培训中心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
◆工作要求:根据青海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当年下发的通知,组织青海师范大学新进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班,并配合省师培中心对参训教师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流程:
1.根据我校新进教师数据,报岗前培训计划;
2.转发青海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组织新进教师参加培训;
3.将新进教师参训名单汇总,报送到青海省师资培训中心;
4.配合省师培中心,对参训教师出勤考核;
5.从中心领取教师岗前培训考核成绩;
6.将资格证信息输入到本人的信息库。
◆注意事项:严格考勤制度
◆相关文件:青海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当年下发的《关于举办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安排:每年9月组织新进教师报名;
每年10月—11月的双休日培训
◆工作要求:院系根据《青海师范大学选拔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做好选拔培养工作。结业时要进行全面严格的考核。
◆选拔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规划,下发选拔校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2.根据教学单位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
3.呈教务处领导审阅,并提请校领导及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
4.确定的人选向全校公示;
5.无异后将纳入校级骨干教师培养的对象;
6.进行为期三年的在职培训;
7.为校级骨干教师举办现代教育培训班、计算机、英语等培训班;
8培训一半进行中期考核、培训期满进行结业考核等工作。
◆考核工作流程: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下发校级骨干教师结业考核通知;
2.被考核教师写自评,向所在院系提交考核资料;
3.院系先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的考核;
4.审核汇总院系提交的材料;
5.草拟校级骨干教师结业考核总结;
6.提请处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7.公告校级骨干教师结业结果;
8.发结业证书,报销资料费。
◆注意事项:培养期间必须按《青海师范大学选拔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及相应的培训学习任务。
◆相关文件:《青海师范大学选拔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安排:每三年选拔一次(批)
◆工作要求: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省级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方法》,选拔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完成后续培养工作,周期为二年。
◆选拔工作流程:
1根据青海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由各院系部推荐,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并提请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通过;
2.校内公示后,上报青海省教育厅;
3.培养期过半,配合青海省教育厅对骨干教师培养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4.培养期满,按照“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协议书”的要求,配合青海省教育厅组织骨干教师考核。
◆考核工作流程: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知考核对象准备结业考核资料;
2.被考核教师写自评,向所在院系提交考核资料;
3. 院系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然后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师资培训;
4.对院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汇总;
5.草拟省级骨干教师结业考核总结;
6.呈教务处领导审阅,接收上级部门领导考核;
7.公告省级骨干教师结业名单;
8.圆满结业者,报销资料费,装入个人档案。
◆相关文件:《青海省高等学校省级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
◆时间安排:每两年选拔一次(批)
◆工作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当年下发的通知,结合院系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选派我校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其他高校访学或单科进修。
◆工作流程:
1.下发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文件;
2.各院系推荐,并报送推荐人相关材料;
3.进行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
4.根据排名结果提请学校领导相关会议审核;
5.将审核结果反馈到院系。
◆相关文件:《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及项目指南》
◆工作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当年下发的通知,结合院系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选派我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其他高校访学。
◆工作流程:
1.下发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文件;
2.各院系部推荐,并报送推荐人相关材料;
3.进行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
4.根据排名结果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核;
5.校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注意事项:
1.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必须45岁以下;
2.教师选择高校时,优先选择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及与我校有对口支援关系的高校;
3.拟选派教师在选择导师时,必须选择有“*”重点标识的导师,否则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相关文件:《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全国高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及项目指南》及当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教师培训计划相关通知
◆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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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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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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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向院系部下发选派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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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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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院系部选派教师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提请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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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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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选派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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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精神,把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流程: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下发推荐申报通知;
2.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汇总,报校领导审核同意;
4.盖学校公章,上报教育部;
5.与授援高校联系,确定报到时间;
6.组织对口支援教师、干部赴授援高校进修学习锻炼;
7.学习结束后,提交论文、学习总结;
8.召开进修学习锻炼回来的教师、干部人员的座谈会。
◆注意事项:进修学习期间不得缺席
◆相关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会议纪要》、《陕西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落实“四个显著提升”工作方案(2010-2012年)》及教育部和校对口支援工作相关通知
◆时间安排:
1.每年3—4月院系部上报培训教师名单;
2.每年6月与对口学校联系,并将下学年教师、干部培训的信息资料发送对口学校的负责人处;
3.每年10月给教育部上报我校下学年教师、干部进修培训的信息资料;
◆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积极选派并资助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国家精品课程网络培训。
◆工作流程:
1.每学期初转发教育部高教司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
2.由各院系部根据培训内容选派教师,上报参训人员名单;
3.汇总院系部推荐教师参加网络培训名单,并提请教务处领导通过。
4.给省师资培训中心统一上报参训人员名单;
5.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证书复印件、学习心得、发票予以报销培训费。
◆注意事项:在建的校级精品课程需选派教师参加,鼓励教学单位极选派教师参加。
◆相关文件:教育部高教司公布的当年培训计划通知
◆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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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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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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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向院系部下发教师网络培训课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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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9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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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院系部选派教师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提请教务处领导通过。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到省师资培训中心,并通知参训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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