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听课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11 点击数:
全员听课
◆工作要求:
为了进一步落实以“三级三类”教学评估为主体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教师听课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推动教师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全员听课制度化、经常化。
1.各院系要结合本单位以往全员听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请在新学年开始之际,制定教师全员听课安排。
2.全员听课活动将作为院系及其教研室的常规工作,在每学期初自行部署安排,教务处将随时进行抽查。
3.每学期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全员听课工作,对执行听课计划中突出做法和成绩予以总结和发扬,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工作流程:
1.每学期开学初,院系自行制定教师听课计划;
2.院系展开全员听课活动;
3.听课结束后,就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交换意见,共同交流、研究教学的基本规律、教学内容和方法;
4.将听课记录表送交听课者所在院系登记、存档;
5.全员听课活动结束后,教务处就听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注意事项:
1.根据教师不同年龄,每学期听课时数为:青年教师听中、老年教师的课需达到8节以上;中、老年教师听青年教师的课需达到4节以上。
2.教研室要开展针对全员听课的交流研讨活动,详细记录并存档。每学期组织2-3次院系教师的公开课或观摩教学活动,教研室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技能演练、展示、比赛等活动,以促进教师教学效果的整体提高。
3.教务干事要定期认真检查教学日志,规范填写,严格审查学生请假条,核准请假日期。
4.针对以往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院系督促教师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5.院系组织教师开展面向本单位的观摩课,并记录在案。各院系教师听课记录表必须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6.教师听课记录作为教师教学档案材料之一登记存档,为今后各种教学考核提供教师同行评课依据。
7.学校教务处、督导组和学校领导将不定期对全员听课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记录在案,由教务处存档。
◆相关文件: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青海师范大学 “三级三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总体方案(试行)》
◆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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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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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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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制定教师听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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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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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展开全员听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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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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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进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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