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奖励项目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11 点击数:

教学奖励项目

(一)校级教学奖励项目

◆工作要求:一般应为每年11-12月开展。教学奖励是对本年度教学成果奖、教学研究论文、教学研究著作和教材、教学名师、教学竞赛、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者等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参见《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暂行)》。

◆工作流程:

1.下发教学奖励申报文件,院系组织申报;

2.各院系教学委员会初评后择优推荐,并向教务处报送相关材料;

3.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遴选、评审;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会议审定;

5.校内公示后,公布奖励、资助名单并进行奖励或资助。

◆注意事项:

1.个人或单位应根据要求积极提供相关奖励证明材料;

2.教学资助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建设;

3.曾获过奖的类似项目应做出新获奖的详细说明;

4.由于个人原因当年未申报奖励项目者,过期不予受理。

◆相关文件:《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暂行)

 

(二)教学成果奖

◆工作要求:每四年评一次

◆工作流程:

1.根据青海省教育厅的通知,向校内各单位下发通知;

2.相关单位报送申报材料;

3.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和推荐;

4.根据专家推荐结果,提请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审核;

5.整理报奖材料,送青海省教育厅。

◆相关规章:青海省教育厅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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