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11 点击数:

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一)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工作要求: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具体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教师项目三类。每年立项1次,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学校根据项目类别给予相应经费支持。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遴选。

◆工作流程:

项目立项:

1.下发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文件;

2.各院系初评,推荐本单位申报项目,并上报申报材料;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

4.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学术委员会或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答辩;

5.根据评审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立项;

6.正式公布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7.教务处整理项目立项资料,汇编成册。

中期检查:

1、下发中期检查文件;

2、对建设期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通过提交中期报告、召开评审会议等形式进行;

3、深入各项目相关教学环节进行跟进检查。

结题验收:

1.下发项目验收文件;

2.以中期检查、跟进检查检查结果为依据,确定进入验收阶段课程,并受理延期验收项目的申请;

3.组织学科专家分组进行验收汇报评审;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上报相关会议审定,确定结项项目;

5.根据验收结果评选优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予以表彰,并促进研究成果推广应用;

6. 收集、整理项目成果资料,编印成册;

◆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若本部门申报的几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由牵头人做好协调工作进行合并申报;

2. 根据申报者条件、研究成果形式和数量、以及研究内容确定项目类别;

3.曾经立项或已申报类似项目应做出新研究的详细说明;

4、项目主持人中途更换需办理相关手续;

5各专业需按照建设任务书要求认真组织验收材料;

6、项目组及时报账。

◆相关文件:《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上相关申报文件。

 

(二)本科专业综合改革

◆工作要求:根据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确定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范围,建立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对影响教学质量的提升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每个专业学校给予4万元经费支持,建设期为4年。

◆工作流程:

项目立项

1.根据教学发展需要确定改革专业范围;

2.下发本科专业综合改革申报文件;

3.院系组织填写《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申报表》和《青海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后上报申报材料;

4.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

5.根据评审意见,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立项;

6.正式公布立项名单;

7.教务处整理项目立项资料,汇编成册。

◆注意事项:

1. 改革专业所在单位应立足实际,高瞻远瞩,统筹规划本科专业建设思路,大胆进行探索、创新和试验。

2、立项后按照《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中期检查:

1、下发中期检查文件;

2、深入院系检查专业改革与建设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师生座谈等。

注意事项:各院系应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做好院系自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专业检查。

结题验收:

1.下发项目验收文件;

2.以中期检查、跟进检查检查结果为依据,确定进入验收阶段,并受理延期验收专业的申请;

3.组织学科专家分组进行验收汇报评审;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上报相关会议审定,确定结项专业、遴选优秀改革专业、延期建设专业并予以公布

5.对优秀改革专业进行表彰奖励。

注意事项:各专业需按照建设任务书要求认真组织验收材料。

◆相关文件:《关于实施本科专业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

 

(三)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工作要求:为提高我校本科生综合素质、推动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发展,每年进行本科生科技创新建设项目了,用于资助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鼓励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破性进展和优异业绩的本科生,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为1500元,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不超过1500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不超过1000元。建设周期1年。

◆工作流程:

立项:

1.教务处下发申报通知文件;

2.申请者提交《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申报书》,院系进行项目初审,并上报相关材料;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教学督导)进行评审;

4.汇总评审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批;

5.公布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名单。

中期检查:

1.  教务处下发中期检查通知文件;

2.              由院系组织专家对建设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必须递交中期报告;

3.  院系上报中期检查结果及相关材料

4.  教务处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下发中期检查通报,

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进行限期整改。

结题验收:

1.  教务处下发结题验收通知文件;

2.  教务处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和整改结果,确定进入验收阶段

的建设项目,并受理延期验收项目的申请(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3.组织专家(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教学督导)进行验收汇报评审;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上报主管领导审定,确定结题项目。

◆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者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可以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团队一般为25人。鼓励跨院系、跨专业组建团队联合申报项目;

2.项目指导教师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讲师担任。指导教师在项目申报前需做出项目可行性等的分析;

3. 项目验收合格的申请者及小组其他成员,可继续申请其他年度的项目;未完成项目的所有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项目。

◆相关文件:《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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