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奖励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6-12-08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5年度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奖励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青海师范大学2015年度教学奖励工作,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青师校字〔2016〕220号),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学奖励的成果完成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在奖励办法规定的奖项范围内都可申报教学奖励。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教学奖励工作的宣传、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务必真实、齐全。各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需提交的相关支撑材料:
(1)教材建设奖、教学研究论文奖应提交出版、发表的刊物原件一份,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一份。教材获奖文件、教学研究论文正文电子版各一份;
(2)竞赛指导教师和竞赛组织单位奖、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奖、艺体类教学成果奖应提交学校批准参赛文件、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奖项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奖文件、参赛文件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
(4)上述材料除复印件存档外,其余材料审核结束将返还原单位。
3.申报单位将初审后上报的教学奖励进行汇总,并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2015年度)(见附件),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excel格式)各一份连同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4.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5.凡此次教学奖励漏报、不报者,下一年度不再受理。
三、其他说明
1.凡人事处、宣传部等部门已表彰奖励过的教学奖励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2.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奖,按最终获得的最高奖进行奖励。
联系电话:6306047(6047)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2015年度)
教务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