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2-04-13 点击数:
青师教字〔2012〕6号
各院系:
省教育厅将于4-6月份对我省高校本科专业进行抽查评估,现将青教高字[2012]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上半年参评院系按要求认真完成自评报告并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专业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自评材料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字数在1万字左右。用A4仿宋3号字打印,文本封面格式、材料的装订要求请详细阅读《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青教高字[2011]68号)。自评报告(附电子版)于2012年4月8日前报教务处2份。
附件: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