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2-04-13 点击数:
青师教字〔2012〕7号
各院系:
现将《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青教高[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院系高度重视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待评估的专业做好评估准备工作。对“暂缓通过”的专业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间限制招生,教育厅将于2012年12月组织专家组对该专业进行复评,复评仍“未通过”者,撤销该专业。
附件: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