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7 点击数: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保证教学、考试有序进行,现将学期结束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了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期末考试的全面工作。各学院须成立以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本学院的考试工作。

 长:冶成福

副组长:李和成、陈晓翔、李昌、陈永涌

 员: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督导室)全体人员、各学院负责人

二、考试安排

本学期教学时间为17周,各学院不得提前结束各门课程的授课。

(一)通识必修课程考试安排

1.时间及考场安排:通识必修课程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2日-11日,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开设通识必修课程实行机考,具体考试批次(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2.监考人员及考生安排:监考人员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落实(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通识必修课程监考人员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名单),考生安排要求一律采取单人单桌。在教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可采取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交叉方式安排。

(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

1.时间及考场安排: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为 2024年1月8日至12日,原则上要求两门课考试之间至少间隔一天,以便学生有充足时间备考。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科目较多学院,可适当提前1-2天安排。

2.监考人员及考生安排:监考人员由考生所在学院负责落实,考生安排要求一律采取单人单桌。在教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也可采取不同年级、不同课程交叉的方式安排。

(三)重修考试及补考安排

1.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应到所在重修班级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考试若有冲突者,可提前在教务系统申请缓考或由任课教师另行安排考试。

2.在期末考试中若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

3.缓考、补考工作于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完成。通识必修课程补考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各学院组织安排;通识选修课程不安排补考。

(四)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安排

1.通识必修课程中施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包括《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 III》、《高等数学Ⅰ》、《教育学(理)》、《儿童发展与学习(文)》、《现代教育技术及应用》、《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计算思维(文)》。

2.专业课程教考分离由各学院在所开设的课程中抽取至少1门课程实施,建议从上一年考试通过率较高的课程中抽取。

3.学院考试管理小组负责确定抽考科目、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等工作,同时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考试试题卷审核表(详见附件 7)。考试结束后,须《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试卷分析图表》(见附件8),并按要求予以保存和备案。

三、考试要求

(一)考试方式要求

1.凡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均须进行考核。考核依据教学大纲进行,教师要根据全面考核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和课程特点,选用恰当的考核形式。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类型。培养方案中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原则上全部安排闭卷考试(考试需实操、表演或作品等方式进行的课程除外);考核类型为“考查”的课程,可采取开卷考试、撰写论文、口试、技能操作、设计、汇报表演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具体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予以确定。考查课程须制定严格的考查方案,一般包含考查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等信息,考查方案撰写具体要求由学院制定,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统一实施。

3.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应根据平时成绩、期中及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一般占 10%—20%,期中成绩占 30%-40%,期末成绩占 40%-60%,各专业应相对统一标准。

(二)命题及评卷要求

1.每门课程考试应按标准格式编制 A、B 两套试题,电子版教师个人做好存档。校级教考分离的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考试。院级教考分离的课程由学院教务科随机抽取一套试卷考试。同一课程的多套试题必须平行、等效、独立、水平一致,试题相同率不能超过 20%。

2.每套试题必须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答案应全面、规范,主观性试题(如作文题、论述题、复杂计算题等)应明确答案要点,分步骤给出应得分,以便统一标准,减少误差。

3.试题要有合理的知识层次,一般分值比例为:识记占 20%,理解占30%,简单应用占 30%,综合运用占 20%。

4.难易比例适当,一般为较易的试题占 30%,中等难易的占50%,较难的占20%。

5.题型应多样化。试卷的常用题型有: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判断并改正错误题、判断并说明理由题、简答题、计算题、证明题、论述题、填图题、作文题、分析题等,一般每套试题不少于五种题型,客观性试题分值一般占40%左右。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色,选择符合本学科专业特点的试卷类型,但必须提供考试方案和评分标准。

6.试题覆盖面要广,重点突出,题量适中。试题中重点内容的题量及分值应相对多一些,做到试题结构与教材的重点相适应。

7.评卷工作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课程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通知》要求,遵照“客观公正,给分有据,宽严适度,前后一致”原则认真开展,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和规范性。

(三)试卷管理要求 末

1.考试课程按照试卷模板编制试卷,试题的内容、格式等经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组长签字、教务秘书复核后,报教务处印制。

2.试卷印制时间为2023年12月27至2024年1月9日,其他时间不再受理。请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送交试卷。

3.试卷发放、收交和解答试题疑义等工作,通识必修课程由相应公修教研室负责,专业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其中规定为教考分离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务科负责落实。

4.原则上所有课程考核资料(试卷、论文、作品等)一律移交学院保存、归档,实操类课程考核应做好考场记录。

5.试卷装订封面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发放,装订材料及顺序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课程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监考人员及考生要求

1.监考人员需为我校在职教师,服从学院教务科统一安排,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要求做好监考工作。考试结束后,须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并做好试卷交接工作。

2.凡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监考教师认真核查有关证件,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

四、成绩录入

考核成绩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任课教师请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5日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纸质成绩单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结束后,报学院教务科保存,并依照学校要求按时做好归档工作。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通识必修课监考人员名单、抽考课程、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等(包括电子版)报教务处。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青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青海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意见》《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教育学生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文明考风、诚信考试。

联系人:曹树兰     联系电话:6307627(7627)

 

 

附件:

1.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通识必修课程考试安排

2.青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3.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课程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通知

4.青海师范大学考试与成绩管理类本科教学事故的类别和认定等级

5.试题审批表-附填写说明

6.青海师范大学试卷模板-附填写说明

7.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考试试题卷审核表

8.青海师范大学教考分离试卷分析图表

9.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

10.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附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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