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师校字〔2013〕36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专科生升读本科的有关工作要求, 2013年学校继续选拔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进入我校2011级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规范、统一考试;
2.按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报名条件
1.青海省籍生源的2013届普通全日制二、三年制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及成人高校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2.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8日—5月10日;
2.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307室。
四、学习形式
1.普通全日制,学制2年;
2.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2011级),按全日制普通本科管理。
五、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的收费项目、标准按我校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标准执行。
六、考务管理
1.本次专升本考试在省招委会的指导下由我校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2.考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北校区)。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5月23-24日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307室。
4.报名要求:
(1)持专科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学籍证明,自愿申请报名;
(2)本次考试要求统一照数码照片,照片下方为本人身份证号(现场采集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采集标准背景要求为白色背景,垂感和吸光好;图像要求为人头像,尺寸640*480像素);
(3)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资格;
(4)考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一律无效,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评卷登分:评卷、登分等具体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6.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300分,其中每门课为100分。
7.公示:
教务处将统一考试的考试成绩和最终考评成绩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择优录取。
8.录取:
(1)我校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招委指导下,推行“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按总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示;
(2)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省招委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本科入学手续;
(3)学生专科学籍档案入校报到时提交我校。
七、毕业颁证:
1.学生修完2年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经学校对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2.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联系人:郭克玲联系电话:0971—6307627传真:0971—6307627)
附件: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2、青海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