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推进学校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专业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除已获批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和停招专业外,所有专业均可申报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申报专业须为我校已连续培养满3届或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2013年及以前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
(7)纳入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专业及2020校友会评价三星以上的专业必须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各学院需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认证研讨,结合学院专业建设情况择优推荐。
2.经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学院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整体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6月22日(周一)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教务处教学科。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立项建设一批校级一流专业,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其他要求
1.《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填写要结合教育部文件精神,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达准确、严谨、简练,不得有空缺项,如无内容应填“无”,其中专业负责人填写学院聘任的专业带头人。
2.一流专业建设是当前教育部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对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意义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一流专业规划、申报与建设工作。
联系人:柯丽萍 联系电话:6306047
附件:
1.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一流专业建设点整体情况汇总表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