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推动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附件1)的要求,学校将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学校所有专业均可申报一流专业建设点。

2.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申报专业须为我校已连续培养满3届或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2012年及以前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

7)获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本科专业综合试点等称号,纳入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专业及2019校友会评价三星以上的专业必须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各学院需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认证研讨,结合学院专业建设情况和教育部拟建设数量,择优推荐。

2.经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学院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整体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5),于2019612日(周三)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教务处教学科。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立项建设一批校级一流专业,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获批申报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专业负责人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并于625日前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完成在线材料填报。

三、其他要求

1.《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填写要充分结合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新时代高教40条等文件精神,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达准确、严谨、简练,不得有空缺项,如无内容应填“无”,其中专业负责人填写学院聘任的专业带头人。

2. 一流专业建设是当前教育部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对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意义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一流专业规划、申报与建设工作。

联系人:柯丽萍 联系电话:6306047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3.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一流专业建设点整体情况汇总表

5.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64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