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专业申报工作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11 点击数:
辅修专业申报工作
◆工作要求:院系开设辅修专业,须按照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并提交该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师资力量等必要的办学条件说明,报教务处审批。
◆工作流程:
1.院系制订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
2.院系教学委员会讨论论证;
3.报教务处审批;
4.教务处对审批通过的辅修专业安排教学任务;
5.院系将辅修专业学生报名名单报教务处,做好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等工作。
◆注意事项:学校受理辅修专业申报每学年集中进行一次。
◆相关文件:《青海师范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辅修本科、专科专业的实施办法》
◆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31日前
|
申报辅修专业的院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
6月31日前
|
教务处公布辅修专业审批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