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教学质量优秀奖”在本科教学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关心教学、投入教学,积极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教师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奖”。现将相关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各学院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经学院同意也可参与。教学工作量仅限课堂教学工作量,每人一学年总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含见习、实习、实践课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不少于108课时。
二、评奖程序
1.请各学院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青师校字〔2014〕35号附件2),计算、汇总、上报2018-2019学年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按评价总分高低提出“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名单。
2.根据各学院上报结果,教务处将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学院最终确定、上报“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
3.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审定,经审定,将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奖金,具体奖励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青师校字〔2019〕59号)执行。
三、评奖名额
学校对2018-2019学年内无教学事故且评价结果在学院评价总分排序前5%的教师颁发“青海师范大学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结果上报“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名单。
2.请各学院于10月18日前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2018-2019学年)(见附件)、“教学质量优秀奖”候选人名单的纸质版(需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请不要改变《汇总表》的格式,以excel格式上报。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上报数据之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上报推荐工作。
联系人:崔月香 联系电话:6306047(6047)
附件: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汇总表(2018-2019学年)
教务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