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激励和督促教师倾心投入教学,积极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学校结合引进的“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教评系统),继续实施过程评价。现将本学期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模式
教评系统为三位一体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包括随堂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
1.随堂评价。随堂评价由授课教师本人针对自己所教授课程发起完成,贯穿课堂教学过程始终。授课教师本人针对自己课堂教学情况向听课学生随堂发起评价,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反馈情况,及时优化教学过程。
2.期中评价。由各学院定期组织开展期中评价,评价结果可用于开课学院和教师查看前一阶段的教学情况。
3.期末评价。期末评价由教务处负责发起,教学活动结束后,对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开展教学评价。
二、评价方法
1.随堂评价:允许教师对自己的教学班发送实名或匿名问卷,问卷可自主设计。要求本学期开设有本科课程的所有教师必须参加随堂评价,且承担的每门课程开展随堂评价至少4次,由各教研室、开课学院、教务处负责督查。
2.期中评价:期中评价由各学院开展,本学期所有开设的本科课程和教师必须参加评价,具体由学院管理人员发起,并组织学生进行教学评价。各学院于第9周(10月28日-11月3日)进行时间统一的期中评价,此次评价各学院必须参加。期中评价可进行多次,其他期中评价时间由学院自定。各学院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设计符合自身的期中评价调查问卷,其中必须包含“课程思政”指标。请于10月23日前将各学院的期中评价调查问卷的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和电子版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和第三方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再进行期中评价。请各学院认真制定符合自身教学实际的期中评价调查问卷。
3.期末评价:由教务处于学期末选课前发起,并负责制定期末评价调查问卷。
4.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陆,点击“教评系统”图标发布问卷、进行评价及查看结果。也可手机登陆one.qhnu.edu.cn(青海师范大学统一身份认证),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价和查看结果。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学院的随堂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工作,为本学院承担本科课程的所有教师必须参加随堂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
2.所有有本科课程的学生都必须参加随堂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各学院学生参评率必须达到100%,教务处将进行考核。
3.评价结束,由第三方独立完成我校的《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报告》,各学院要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制定学院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要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评价结果并督促整改,从而确保教学效果提升。
教务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