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和《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教高〔2021〕12号)精神,现将我校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请各学院对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见附件1、附件2)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条件,认真做好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推荐数量

按照文件要求,普通本科教育项目中,我校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名额共计3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名额1个;继续教育项目中,我校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名额1门,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各学院须申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可申报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各学院提交的申报项目将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评选。评选出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送省教育厅。

三、报送时间与方式

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申报人须分别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见附件3)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见附件4)并提供申报书要求的各项附件材料。请各学院于3月31日(周三)下班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483290803@qq.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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