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上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2-28 点击数:

关于举办2021年上半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号)文件安排,上半年的考试将于515-1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四级口语:2021515(星期六)9:30-18:00

四级笔试:2021516(星期日)9:30-11:50

二、考试对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

三、考试等级及科目:四级口语、四级笔试

四、报名时间:202131-7

五、报名方法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my.qhnu.edu.cn/index.portal

2.进入“我的申请”→“社会等级考试报名”→选择需要报考的项目点击“报名”→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进入报名界面,填写校区为“新校区”→“保存” →“确定”→ “返回”。如果错报点击“退报”。

3.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13723:00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512

七、其它事宜

1.评价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的标准,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在有关省区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教民函20027)文件规定。

2.学生可同时兼报笔试和口试,也可选择单项报名。

3.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入场。

4.听力考试将采用无线调频发射设备,请通知考生提前准备调频收音机(带耳机)、调频波段为FM82.4MHz)。(听力试音时间为5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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