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2-10-25 点击数:
青师教字〔2012〕65号
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语系、经济管理学院:
省教育厅将于11月5日—6日对我校生物技术学、应用心理学、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复评)4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现将《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教高[2012]11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完成自评报告并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专业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自评材料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字数在1万字左右。用A4仿宋3号字打印,文本封面格式、材料的装订要求请详细阅读《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青教高字[2011]68号)。自评报告(含电子版)于2012年10月29日前报教务处2份。
学校自评时间为11月2日。
附件:《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