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27 点击数:
青师教字〔2013〕11号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申报条件、立项内容及要求等请参阅《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和《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青师校字[2012]37号)。
2.根据要求,基础教育类教学研究项目须由师范专业的教学论教师和中学教师联合申报。
3.项目申报请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并报所在单位审核。
4.各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和立项要求,对申报的项目及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择优向学校推荐。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求和可行性,若本单位申报的几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由牵头人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报为妥,学校不重复立项。
有未结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5.请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等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至下面的电子邮箱。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认真完成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规范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联系人:马咸礼
联系电话:6306047(内线6047)
电子邮箱:87189680@qq.com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青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