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22 点击数:
体育学院、数学系、音乐系: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青教高[2013]28号)文件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将于5-6月份对我校运动训练、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三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现将文件(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完成自评报告并填报相关表格,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专业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自评报告应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佐证有力、评价恰当、篇幅适度(1万字左右)。文本格式、表格填写及材料装订要求请参阅《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青教高字[2011]68号)(见附件2)。自评报告(含电子版)一式2 份于2013年4月25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王传芳
联系电话:6318720(内线8720)
电子邮箱:1840997886@qq.com
附件:1.《青海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2.《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