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4-03-13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4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于3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按《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和《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青师校字[2012]37号)等执行。
研究项目内容请参阅2014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根据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改革的要求,基础教育类教学研究项目须由从事师范专业的教学论教师和中学教师联合申报。
三、项目申报时请认真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
四、各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和立项要求,对申报的项目及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择优向学校推荐。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求和可行性,若本单位申报的几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由牵头人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报为妥,学校不重复立项。
五、凡承担校级研究项目未结项的主持人不准申报。
六、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含电子版)等材料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崔月香 电话:6306047(6047)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与各院系年度考核相结合,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认真完成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规范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