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5-06-08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及开展2014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上中旬,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4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一、实施效果
建设期满的22个项目都参加了项目结题验收。整体上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实现预期建设目标,达成预期研究成果,完成了实验报告、小软件、论文等,但大多数论文未公开发表。其中,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马秀梅同学主持的项目《金露梅降糖活性部位及作用机制研究》成果中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受理国家发明专利申请2项;美术系刘益华同学主持的项目《洪水泉清真大寺砖雕艺术研究》,参与发表论文2篇;物理系包建成同学主持的项目《新型火车速度测量系统设计开发》,设计出新型火车速度测量系统实验模拟样机、1篇论文被接收;物理系魏巍同学主持的项目《多种模式盆栽花卉智能浇水器》,设计出盆栽花卉智能浇水器。
二、检查结果
22个项目中,共有21个项目通过验收,准予结题,其中1项优秀、19项良好、1项合格;1个项目因未完成研究内容,验收不合格,未通过结题验收(详见附件)。
三、存在的问题
1.项目开展整体效果不够理想,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不多,科技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显著。
2.虽然很多项目形成了实验报告、研究报告、小软件、论文等成果形式,但质量普遍不高,推广价值或参考价值不高。
3.院系对项目的管理力度还不够,没有切实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总结等工作。项目经费使用不积极,经费的保障作用发挥不理想。
4.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有待加强。部分学生对项目的研究内容把握不到位,有些项目名称与项目实际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不匹配。个别项目组项目名称过大,以致未达到预期效果。
5.大部分项目结题报告中存在诸多语言、文字上的问题,格式、字体也不规范。指导教师意见也填写不规范。
6.个别项目未经批准自行更换项目名称,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四、整改建议
1.院系要高度重视项目立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力度。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初审、推荐、中期检查、经费管理和结题总结工作,整体上提高项目建设成效,促进创新性项目成果的取得。
2.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项目的指导,包括研究内容和文本指导。项目组成员应定期、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问题,通过项目小组会议、小组讨论等开展项目研究。
3.结题验收报告必须按正规格式撰写,重点阐述项目建设过程、创新点、研究成果及完成情况等内容。
4.项目立项研究初期,可对项目名称及项目研究内容进行微调,但必须报教务处批准。
5.对于达到了预期研究效果的项目,建议对项目进行深入研究,以取得更大成果。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对于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划拨剩余项目经费,请相关项目组及时到教务处报销项目经费。凡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将对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2.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自愿申请延期一年,对于延期项目学校不再增加经费支持。项目延期申请中应写明延期时限内计划完成的研究任务及研究成果。延期期满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验收与下一批次的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一同验收。否则将取消项目,并按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处理。项目延期申请请于6月10日前报教务处。
3.各项目组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时修改《项目结题报告》及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成果,并于6月10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电话:6306047(6047)
教务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