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5-12-28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及开展2013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青师教字〔2015〕16号)精神,我校共有16个院系、部门申报了63项教学研究项目。经学校专家组匿名评审、主管校领导批准,确定《环境类工科专业实践性课程探究》等57项项目立项为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分为普通项目43项,其中重点项目6项、一般项目34项、青年教师项目3项;基础教育类项目3项,为一般项目;教考分离类项目11项,为一般项目。
项目研究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研究时间为2年,实行校、院系(部门)两级管理模式。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青师校字〔2012〕37号)相关规定,学校将资助重点项目经费10000元,一般项目6000元,青年教师项目3000元。
请各项目组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研究目标。立项项目杜绝更换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由项目组提出变更意见,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私自更换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概不认可。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