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立项及2012年延期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5-10-09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青师校字〔2012〕3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及开展2013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青师教字〔2015〕16号)安排,7月份,教务处组织由校教授议事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成员组成的专家组对2013年立项及2012年延期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
本次共验收校级教学研究项目31项,其中,2013年立项的教研项目20项、2012年延期结题的教研项目11项,各项目组都参加了结题验收。结题验收包括材料审核、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三部分。专家组在认真审阅项目相关验收材料的基础上听取了各项目组汇报,从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验收,并对项目进行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定,此次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教研项目立项审批及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参考依据。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验收的31个项目中,26个项目准予结题,其中6项优秀、11项良好、9项合格;5个项目验收结果为不合格(见附件)。
准予结题的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研究过程规范,研究对象、内容等符合立项要求,按要求完成了研究报告,发表了教研论文,项目经费使用合理,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研究目标,取得了项目预期成果。少数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虽撰写了教研论文但未及时发表,很多重点教研项目没有根据立项要求研发并公开发表核心教研论文。整体上各项目组突出的教研成果不多,各项目团队合作开展教研成效不够显著。同时,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管理、推动教研深入开展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希望准予结题的项目,各项目组成员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开展推广应用工作,以期深入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学校将划拨剩余项目经费。对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将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青师校字〔2014〕95号)择时予以奖励。
验收不合格的5个项目中,对于3个2012年延期项目将撤销立项,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处理。对于2个2013年立项项目,项目主持人可自愿申请延期一年结题,对于延期项目学校不再增加经费支持。《项目延期申请》中应写明延期期内计划完成的研究任务及预期研究成果,延期期满与下一批次的教研项目一同验收。项目延期申请请于10月14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学校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予以撤项处理。
 
 
 
教务处
2015年10月8日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