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教材
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材选用程序,提升教材选用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青海师范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质量第一。教材选用必须以质量为标准,具有正确的思想意识形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
1.根据我校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开设的课程,凡有对应“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做到“应用尽用”,确保“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覆盖率和教材使用率达到100%。
2.如无对应“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则应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及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再版)的新教材)。
3.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及民族、宗教等内容的课程,统一选用由国家统一编写的教材。
4.不鼓励使用讲义。确有需要,使用前必须经所在学院教材
委员会审核,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使用。
5.原则上不选用境外教材。确有必要的,坚持凡选必审,为我所用,严格把关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境外教材,并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适宜教学。选用教材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具有高水平的编写质量,体现相关学科专业最新科研成果,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同专业、同年级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选用相同教材,杜绝“因人选教材”的现象。
(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对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一律不得选用。
二、教材选用程序
1.任课教师依照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确定拟选用教材,由所属教研室初审,再向所属学院教材委员会提交教材选用审批表。
2.学院教材委员会对任课教师提交的拟选用教材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教材征订单(附件1)、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教务处。
3.学校教材委员会对全校拟选用教材审定通过后进行征订。
三、教材征订要求
1.规范学生使用教材的选用和征订。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选用教材,每门课程只能选用和征订使用一本教材。严禁一门课程多订和重订教材等问题出现。
2.规范教学参考用书选用和征订。根据教育部有关教材工作精神,教材选用要适应多样化教学需要,一门课程可以采用多种教学参考书,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学院课程开设的实际选用和征订教学参考用书。
3.对于学校教材委员会已通过审核的教材,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停用的,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因,经学院教材委员会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所有学生使用教材必须由学校教材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禁止相关教学单位或他人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向学生出售教材。
4.教材选用坚持“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任何因工作失误等造成的漏订、错订和重订等问题,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并由相关单位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教师用书可根据学院需求免费发放1本师生同步使用教材,教参及教辅的费用由学院自行承担。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审核,确保教材选用质量高,征订工作无差错。
填写教材征订单(附件1)时请准确注明选用教材是否“马工程”重点教材、是否优质教材、对应的课程名称、使用专业(年级、班级)、任课老师及具体征订数。教材征订单(附件1)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及公示材料各1份,经学院教材委员会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在校生征订材料于4月20日前上报,2024级新生教材征订单于5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路婕 联系电话:0971-6302782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教材征订单
2.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审批表
3.教育部和中宣部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
4.2024春全国新华书店总目录
5.我校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对应课程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