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2-04-10 点击数:

青海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全面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一)教学信息员人选原则上每个年级1名,由院系推荐,教务处负责其工作与管理。

(二)教学信息员设组长6名(文科、理科、音体美各2名),隶属教务处直接管理。

(三)教学信息员实行学期任用制,发给“青海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工作证”,并在每学期初填写《教学信息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归本人档案,一份由教务处存档。

二、教学信息员工作方式

(一)每学期初召开教学信息员会议,学习青海师范大学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等文件,及时了解本学期工作内容,准确把握工作侧重点。

(二)教学信息员必须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学信息员工作记录本”,作为工作考核依据之一,每学期末上交教务处存档。

(三)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电子邮箱、QQ邮箱或信息平台(QQ群)反映,也可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以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反映。信息员所反映的信息必须由信息员本人及时记录到“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记录本”中。

(四)反馈意见要本着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反馈信息随时向教务处提供,每月至少有2条有价值的信息。

(五)每学期末召开教学信息员工作总结会议,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教学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三)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学生,能代表同学反映意见。

(四)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四、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一)负责收集所在班级或院系的教学信息资料,向学校提供教学相关信息。

()收集对学校教书育人、教学管理、学术气氛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包括教学改革、专业设置、教风建设、学风建设、考风建设),为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收集学生对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条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收集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度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收集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等学习状况,以及其他认为要反映的信息。

五、教学信息员秘书长的职责

(一)负责处理日常教学信息的收集、归类与管理和保存。

(二)负责对反映来的信息进行汇总、通报和发布。

(三)会同教务处对信息员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做好信息的对口反馈工作。

六、其他内容。

(一)教务处、院系和教学信息员应遵守保密纪律,对提供教学信息的教学信息员负保密责任。

()每学期末,根据教学信息员的信息量、工作成绩和综合表现,评出“优秀教学信息员”若干名给予适当奖励。

(三) 本条例自201231日起执行。原《青海师范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条例》停止执行。

 

 

(2011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青师校字〔20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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