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2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的实施方案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2-04-24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青海师范大学选拔普通优秀专科生读本科的批复》(青教高字[2005]3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2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我校2010级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长:崔 

副组长:王   

  员:张利民  侯宏生  赖振寅  李美华  王世勇  赵志义  王文颖   耿生玲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任:王 

副主任:李晓华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规范、统一考试的原则;

2.按专升本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1.青海省籍生源的2012届普通全日制二、三年制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及成人高校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2.思想品德好,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的学生,持专科所在学校开具的毕业学籍证明,自愿申请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425520

2.报名地点: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307室。

五、学习形式

1.普通全日制,学制2年;

2.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2010级),按普通本科全日制管理。

六、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的收费项目、标准按我校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标准执行。

七、考务管理

1.本次专升本考试在省招委会的指导下由我校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单人单桌。考试科目及时间按专业分设如下表。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本科专业           

62(星期六)

63(星期日)

9:00-11:00

14:30-16:30

9:00-11:00

汉语言文学

大学英语

现代汉语

中国古代文学史

英语

计算机文化基础

基础英语

写作与翻译

金融学

大学英语

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经济学

大学英语

微观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旅游管理

大学英语

旅游经济学

旅游市场营销学

学前教育

大学英语

儿童发展心理学

学前教育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学英语

C语言程序设计

计算机操作系统

注:参考书目

(1)现代汉语参考书:《现代汉语上下册》,高教出版社;

(2)中国古代文学史参考书:《中国古代文学史》1-4册,郭预衡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3)大学英语参考书:《大学英语读写教程》1-2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1-2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4)基础英语参考书:《现代大学英语》1-4册,徐克容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5)写作与翻译参考书:《英语写作手册》,丁往道等主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英汉翻译教程》,张培基等编著,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英汉翻译入门》,陈德彰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6)旅游经济学参考书:第二版,田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7)旅游市场营销学参考书:赵西萍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8)学前教育学参考书:华生兰著2006年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9)儿童发展心理学参考书:刘金花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0)计算机操作系统参考书:第三版何敏毅、梅清主编;

(11)C语言程序设计参考书:第四版潭浩强主编;

(12)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参考书:高鸿业主编,人大出版社;

(13)计算机文化基础参考书:第二版梁丹,电子工业出版社。

2.考试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北校区)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529-30日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307室。

4.评卷登分:评卷、登分等具体工作由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5.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为300分,其中每门课为100分。

6.公示:

教务处将统一考试的考试成绩和最终考评成绩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择优录取。

7.录取:

1)我校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招委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阳光工程”,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按总分排名,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示;

2)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报省招委批准,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本科入学手续;

3)学生专科的学籍档案入校报到时提交我校。

8.颁证:

1)学生修完2年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经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对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后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

2)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9.其它:

1)本次考试要求统一照数码照片,照片下方为本人身份证号(现场采集电子照片);

2)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资格;

3)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具体要求:

①背景要求:白色背景,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②图像要求:人头像,尺寸640*480像素。

4)考试时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一律无效,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5)其他有关事宜与教务处联系。

电话:09716307627     传真:0971630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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