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
及毕业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及毕业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课程期中考试安排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4日。
2.2020级毕业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于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
3.课程考试由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
二、考试科目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三、考试方式
培养方案中课程考核类型为“考试”的课程,原则上一律安排闭卷考试(因课程需要,考试须实操、表演或作品等方式进行的课程除外);考核类型为“考查”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期中考试目的和课程性质,采取灵活多样考核方式,必须有符合课程实际的详细考核方案,如开卷、闭卷、写小论文、调查报告、设计性作业等,具体考核方式由各教研室自行确定。
四、命题要求
考试科目试卷命题须严格按照标准试卷模板编制整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评分细则和试卷分析。试题答案应全面、规范,主观性试题(如作文题、论述题、复杂计算题等)应明确答案要点,分步骤给出应得分,统一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青海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规定》(青师教字〔2018〕76号)。
五、试卷印制
1.考试课程按照试卷模板编制试卷,经学院审核、签字(主管教学院长)、盖章,各学院教学秘书核实模板无误后签字,由任课教师交教务处印制。
2.试卷印制时间为2024年4月28至30日、5月6日至10日、5月13日至14日,共计10天。其他时间不再受理。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送交试卷。
六、评卷要求
试卷的评阅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严格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规范本科课程阅卷及试卷装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客观、如实、正确、科学开展评卷工作.
七、成绩录入
(一)期中考试成绩
1.学生的最终综合成绩由平时、期中、期末三项成绩构成,每项均按百分制录入,系统将按预先设置好的各项比例自动生成综合成绩,任课教师只须在规定时间内以百分制录入期中成绩提交即可。
2.期中考试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同时录入教务系统,具体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二)毕业班期末考试成绩
毕业班期末考试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4日。为避免影响2024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成绩录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八、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加强对本学院期中考试工作的组织、监督,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到场组织考试,确保期中考试稳定、有序地进行,同时要组织人员到考场巡视检查,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问题。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杜绝违纪和作弊现象发生。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试卷模板-附填写说明
2.试题审批表-附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24年 4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