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4 点击数: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时间

1.通识必修课程:2024年3月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2.专业课程: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8日。

二、补考科目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其中不含通识选修课和实践类课程。

三、补考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或办理缓考手续并审核通过的学生。

以下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

1.期末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旷考的学生;

2.重修课程期末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

3.未按要求参加课程课堂学习的学生。

四、考试安排

1.通识必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具体补考时间、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公修教研室负责对补考试题进行审核、确认,安排监考教师,落实试卷的领取、发放、收回、批改、留存及补考成绩的录入等工作。

教务处未统一安排补考的通识必修课程,由课程所属的公修教研室负责在第一周内完成补考工作。

2.专业课程。专业课程具体补考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安排,为避免考场安排冲突,各学院考试所需教室务必在教务系统中办理借用手续。学院负责安排监考教师,任课教师落实试卷的领取、发放、收回、批改、留存及补考成绩的录入等工作。

3.各学院于3月3日前完成补考学生名单核对,最终补考名单以学院核实为准。同时向教务处提交本院补考安排。

五、试卷印制

1.考试课程按照试卷模板编制试卷,教研室主任审核、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2.学院教学秘书在试题审批登记表收题人一栏签字确认。

3.考试前三天将试题审批登记表与试题纸质版交教务处印制。

六、成绩录入

补考成绩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任课教师须在3月10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纸质成绩单打印签字后统一由学院留存并在档案馆存档。

任课教师为“外聘”或“自动生成”的补考科目,补考成绩由学院教学秘书录入。

七、注意事项

1.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院补考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督,确保补考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

2.各学院要督促监考教师按时到场,并组织巡考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现的问题。

3.补考采取单人单桌进行,不同年级与不同科目之间可交叉安排。

4.各学院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避免违纪和作弊现象发生。

5.学生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补考。

6.各学院专业课的补考时间应提前公布。

 

附件: 1.通识必修课程补考时间安排表(含机考)

2.青海师范大学试卷模板-附填写说明

此页无正文)

 

 

                              教务处

2024年3月3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