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32〕11号)文件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批次 |
科目 |
考试时间 |
上半年 |
四级口语 |
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9:30-18:00 |
四级笔试 |
2023年5月14日(星期日)9:30-11:50 |
下半年 |
四级口语 |
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30-18:00 |
四级笔试 |
2023年11月5日(星期日)9:30-11:50 |
二、考试对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
三、考试等级及科目:四级口语、四级笔试
四、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16日(2023年9月4-8日)
五、报名方法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my.qhnu.edu.cn/index.portal
2.进入“我的申请”→“社会等级考试报名”→选择需要报考的项目点击“报名”→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进入报名界面,填写校区为“新校区”→“保存” →“确定”→ “返回”。如果错报点击“退报”。
3.网络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6日(2023年9月8日)23:00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3年5月11日(2022年11月2日)
七、其它事宜
1.评价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的标准,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在有关省区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教民函〔2002〕7号)文件规定。
2.学生可同时兼报笔试和口试,也可选择单项报名。
3.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入场。
4.听力考试将采用无线调频发射设备,请通知考生提前准备调频收音机(带耳机)、调频波段为FM82.4MHz)。(听力试音时间为5月12日、11月3日)。
教务处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