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依据《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青师校字〔2018〕101号)文件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查,学校审核,拟同意拉毛才让等60位同学转入新专业学习,现将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18日(为期五天)。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方式与学校纪委或教务处联系。
学校纪委联系电话:6300211
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6307627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公示名单
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14日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