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曦丹等4名同学学分预警的通知
数学与统计学院、美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暂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学期内获得的学分数少于12学分(学期内专业培养计划低于12学分的学期除外),给予一次学分预警。”乔玉霞、马怡娜、张曦丹、魏生蓉同学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学分少于12学分,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4名同学一次学分预警。
学院须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告知书(学分预警)》,将学生学分预警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同时,学院须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引导和督促学生转变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班主任、学业导师和任课教师应对被预警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和学业帮扶,帮助其制定选课和重新学习计划。
学院须做好预警谈话的记录,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谈话记录由学生本人签字,谈话记录与学业预警通知书回执由学院归档保存。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分预警名单
2.《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暂行)》
3.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告知书(学分预警)
4.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