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学院: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同意王杰、才仁央宗、张海婷3名同学休学,休学期一年(自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
王杰,法学与社会学学院2019级社会学专业本科学生,该生因病需治疗,无法在校继续学习,现本人申请休学。
才仁央宗,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生,该生因病需治疗,无法在校继续学习,现本人申请休学。
张海婷,教育学院2021级教育技术学专业本科学生,该生因病需治疗,无法在校继续学习,现本人申请休学。
休学期满,以上3名同学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学。
休学期满若不办理复学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附件:
1. 王杰同学休学申请表一份一页;
2. 王杰同学休学离校手续单一份一页;
3. 王杰同学休学申请书一份一页;
4. 王杰同学病例诊断证明一份四页;
5. 才仁央宗同学休学申请表一份一页;
6. 才仁央宗同学休学离校手续单一份一页;
7. 才仁央宗同学休学申请书一份一页;
8. 张海婷同学休学申请表一份一页;
9. 张海婷同学休学离校手续单一份一页;
10. 张海婷同学病例诊断证明一份三页。
(以上附件只存档,不打印。)
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