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李翔,经济管理学院2018级金融学专业本科学生,该生因病需治疗,无法在校继续学习,现本人申请休学;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有关规定,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同意李翔同学休学,休学期一年(自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
休学期满,李翔同学于开学前持县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学。休学期满若不办理复学手续,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附件:
1.李翔同学休学申请表一份一页;
2.李翔同学休学离校手续单一份一页;
3.李翔同学休学申请书一份一页;
4.李翔同学疾病诊断证明一份一页;
5.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李翔同学休学的报告》(青师大经管教字[2019]05号)。
(以上附件只存档,不打印。)
教务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