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青师校字〔2018〕1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审定、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信息变更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申请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在读一年级本科生,大学二年级学生因特殊困难,可申请降级转专业。
2.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各学院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交学生所在学院。
4.各学院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10%以内。
二、资格审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转专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含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习成绩表和排名表等材料)由转出学院审查、拟转入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拟转入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相关材料报教务处进行资格复查。学院报教务处材料包括:学院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转专业公示、学生转专业的书面申请材料等。
三、审定要求
1.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业成绩良好,所修课程考试全部合格且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以上。
3.当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拟转入学院按学生所修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名,当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拟转入学院可自行组织测试排名后择优报教务处。
四、学籍管理和教学安排
通过转专业审批的学生,由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信息变更学籍信息,教学计划按照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执行。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青海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青海师范大学转专业手续单》
教务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