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3-10-23 点击数:
民族师范学院、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物理系:
省教育厅将于10-12月对我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物理学、地理信息科学3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现将《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青教高[2013]12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完成《专业自评报告》并填报相关表格,做好相关教学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以确保专业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专业自评报告》要做到观点明确、内容完整、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字数在1万字左右。用A4仿宋3号字打印,文本封面格式、材料的装订要求请详细阅读《青海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青教高字[2011]68号)。自评报告(含电子版)于2013年10月28日前报教务处2份。
相关院系指派一名联络员(含电话号码)报教务处。
联系人:崔月香 联系电话:6306047(6047)
教务处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