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0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通过三年的建设,学校现已基本形成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体系建设。为构建高质量的本科教育体系,重点孵化培育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创新性的本科专业,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除已获批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停招专业外,所有专业均可申报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6)原则上申报专业须为我校已连续培养满3届或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2015年及以前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新建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破格进行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1.各学院需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认证研讨,结合学院专业建设情况择优推荐。

2.经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学院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整体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11月25日(周五)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教务处教学科。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立项建设一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其他要求

1.《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达准确、严谨、简练,不得有空缺项,如无内容应填“无”,其中专业负责人填写学院聘任的专业带头人。

2.已通过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师范专业和获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全部纳入新文科、新师范专业建设。各专业要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新文科建设实施方案》(青师校字〔2021〕268号)《青海师范大学新师范建设实施计划》(青师校字〔2021〕269号)文件精神认真谋划,积极探索和研究一流专业内涵建设。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是学校构建高质量本科教育体系的一项重点工作,对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意义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一流专业规划、申报与建设工作。

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6306047

附件:

1.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一流专业建设点整体情况汇总表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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