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课程建设水平,推动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通过一流课程建设助力一流专业建设,培养卓越拔尖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建设过程中,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的原则,以“互联网+”现代化教育为手段,建设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慕课)。2020年校级线上一流课程(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名额为4门,课程由学校负责招标的校外公司录制,录制完成并经学校验收后,其制作费用由学校根据招标合同规定统一支付。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坚持特色、共享、应用、创新的原则,推进现代技术与课堂教学的融合创新,探索翻转课堂、混合式、探究式、参与式、个性化教学等多种应用模式,鼓励引入国家级一流课程在校内的应用和自建线上课程,打造线上“金课”、虚拟仿真“金课”与课堂教学相融相长、适合校本学生特点和培养需要的混合式“金课”。2020年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名额为5门该类课程从校级网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获评“优秀”的课程中筛选

(三)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更新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实现目标融合创新、内容融合创新、技术融合创新、模式融合创新的课堂革命。2020年校级线下一流课程申报名额为7门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申报名额为2门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社会实践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让更多大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课程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2020年校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名额为2门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课程必须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同一位教师原则上每年只能主持一门课程建设。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申报要求

(一)课程的申报及评选。

1.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由教师个人申报、各学院初评、教务处组织答辩和公示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予以立项建设。教师进行课程申报时需提交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采用附件2线上一流课程申报书采用附件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采用附件4

2.申报单位应对课程内容(包括文字和影像等)进行严格审核,保证课程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导向性和科学性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它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不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肖像权。

3.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从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遴选,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省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推荐名额及建设标准按照省级和国家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一流课程建设采用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1.课程申报人即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教师,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的可放宽到中级职称)。

2.课程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课程建设规划的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思路、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践教学建设规划、教材建设规划、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规划以及为达到目标而采取的措施;负责本课程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的建设和管理以及经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负责课程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总结汇报工作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3.课程负责人如因工作岗位变化等原因不能履行课程建设职责时,可提出课程负责人变更意见,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即可变更课程负责人。

4.课程应组成不少于3人的课程组,课程组全体成员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具有较为先进的课程建设理念、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较为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优秀,并能保证课程按期保质建设、更新、应用和推广。

(三)课程建设项目的检查和评估验收。

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采用中期考核和结项评估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形式。课程立项满一年后,学校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对于中期考核不通过的项目,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通过者,取消建设项目并停止后续建设经费资助。课程验收方面,具体的评估办法如下:

1.在建设期内如成功申报一流课程“双万计划”的校级一流课程,视同校级支持项目结项;

2.建设期内未成功申报一流课程“双万计划”的课程,在阶段性检查通过并建设期满后,学校组织专家依照一流课程建设任务标准进行验收评估,验收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结项并给予后续建设经费资助。项目结项时,未能如期达标的,学校将按实际完成建设任务的比例,收回项目所拨付的经费并视情况追究项目负责人领导责任。

3.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课程,评估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建设进度。每门一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开始遴选,建设期满组织结项验收。

(五)建设标准。学校根据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见附件1),明确一流课程建设任务和结项验收标准。在国家和省级一流课程标准出台后,学校建设标准会进行相应调整。

四、经费和政策支持

(一)经费支持

1.校级一流课程按照分级分类建设原则确定经费支持标准。线上一流课程给予5万元/门课程的建设经费资助,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给予3万元/门课程的建设经费资助,线下一流课程给予2万元/门课程的建设经费资助,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给予3万元/门课程的建设经费资助,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给予3万元/门课程的建设经费资助。经费划拨分二期划拨,立项建设划拨50%,通过验收认定后划拨剩余50%,以上费用主要用于支付课程建设必需的设备和书籍购置、打印复印、专家咨询、会议费、差旅费、团队成员课程资源开发、助教教务费用等,经费开支应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政策支持

1.对获各级一流课程建设的项目,学校将优先安排使用各类教学资源。

2.对获各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教师,学校优先安排外出考查学习交流,促进课程教学团队不断提升课程教学技艺,提升课程教学水平。

3.课程建设奖励。学校将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课程以及在结项验收中获得“优秀”评级的校级一流课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12月12日前,将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同时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1483290803@qq.com。

联系人:李新文        联系电话:6306047(6047)

  

教务处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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