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司函〔202038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推免生工作计划的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全面负责推免生考核及推免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等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毛学荣 史培军

副组长:马德明 秦燕鸣 冶成福

成 员:齐志强 马 俊 曹广超 周晶 刘德铭 王彦芳 各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马俊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由学院负责人及部分教师代表组成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学院推免生工作。学校纪委将对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资格及条件

1.品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处分记录。

5.学习成绩优秀,不得有不及格课程,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识选修课程)在本专业排名处于前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雅思总分6.0以上或托福网上考试80分以上;藏汉双语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0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考试通过四级以上。

6.推荐范围是学校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参照青海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执行。(附件1

7.推免生选拔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同时把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业成绩按百分制计,在此成绩基础上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可加3分;参加志愿服务,服务期满,有服务证书和省级以上奖励1项可加3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满两个月可加3分,不满两个月按比例折算;学生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可加3分;学生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组织单位至少有一个政府部门)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组织单位至少有一个政府部门)1项可加3分;学生获国家级荣誉1项可加3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8.学生在学业成绩基础上,单一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单一指标加分不能累计;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9.在文艺、体育以及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可将在本专业排名扩展到前10名。

10.我校赴陕西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对口支援和合作高校交流学习的优秀学生也在学院推免生推荐范围内,请有交流学生的学院注意核查,对符合推免生条件的交流生进行上报。

11.培养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旅游管理(校企合作为航空业培养)专业不在推免范围。

三、工作程序

1.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学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考评。

4.确定的人选公示后,填写《青海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附件4、附件5),必须在登记表表格上注明“留校”或“外推”标记。

5.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成绩表、外语等级合格证或成绩单、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学院综合考评方案等)复印件以正式文件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25前报教务处,过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6.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查,并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生主管部门。

四、推免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学校统一分配指标(附件6),各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名次公示结束后报教务处,学校按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名次先后确定推免人数。

五、免试推荐的要求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的考查。

2.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政策规定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4.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专业名称参阅附件2、附件3

5.获得2021年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自己联系研究生招生单位或在本校就读。对于本校无对应学科专业授权点且学生自己联系不到招生单位的,研究生院协助推免生联系其他招生单位。

6.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平台数据上报、条形码发放和与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调推免生等有关事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推免生工作,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务必做到全面摸底、客观评价、准确计分、公开程序、公正推选。所有报送的推免生材料,必须经过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做到真实、准确、无异议。对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联系人:汪生宝 联系电话:63076277627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分配办法

2.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

3.青海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4.青海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5.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6.2021年“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7.学院“推免生”报名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920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