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加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29 点击数:

关于申报参加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

评比及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总结全国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搭建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实践交流平台,根据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拟于2020年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为认真做好我校申报参加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总结我校民族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展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优秀成果,促进相互交流和学习,激发广大民族教育工作者教科研动力和活力,促进民族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专业发展。

二、活动内容

围绕近三年民族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成果,以教育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探索案例为征集内容,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活动。评选内容具体包括:

(一)教育教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案例,双语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案例,课程教学模式创新案例、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案例、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

(二)教研科研。民族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进教学创新研究项目、加强队伍建设研究项目、基础教育教研工作案例等。

(三)教学资源。中小学教育资源、学前教育资源、双语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其他。其他具有代表性、实践价值的民族教育教学成果。

三、评比对象

各单位

四、评比要求

(一)内容要求。要求为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效果,具有学习与借鉴意义,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明显贡献。

(二)成果形式。成果以文字简介为主,字数不超过3000字,正文不包括图片。成果案例等其他辅助图片、论文、著作、视频、软件等作为附件说明。需要签名、盖章页面请以图片形式作为附件提交。

(三)材料要求。完整填写成果申报表模板,包括标题。正文、参考文献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推荐名额

各学院申报优秀教学成果不少于1项,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六、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6517:00前将优秀成果申报表、推荐统计表一式2份(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表、统计表电子版请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官网下载(https://mjzx.moe.edu.cn)

七、答辩评审

本次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先进行校内评比,并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请各学院提前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初步定在69900,答辩地点定在办公楼北四楼会议室(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校内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将作为我校优秀成果被推荐上报至教育厅,教育厅遴选通过后上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八、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报送材料。如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延强

话:0971-6312533

箱:630874764@qq.com

附件: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首届民族教育优秀教育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的函》(教民中心函〔20205号)

                                 教务处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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