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0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9 点击数:


关于选拔2020年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高校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9]47号)的要求,我校将从2020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升入2018级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有效提高考务工作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史培军

副组长:马德明  秦燕鸣 冶成福

成  员:齐志强  马 俊  杜常顺  马金芳 王士勇  

黄鹤鸣 尖木措

(二)考务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马俊

成 员:教务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我省高校2020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2.省外高校青海籍2020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城西校区报名时间:20191210日;

成都校区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城西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成都校区。考生可自行选择报名地点,我校专科学生须持学生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非我校专科学生须持专科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现场报名;

3.领取密码:考试完成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

4.考生上网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初始密码于20191219日前,按照《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中明确的操作流程,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未填报或未确认个人信息视为报名失败,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

我校专科考生准考证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统一领取发放,非我校专科考生于考试前3天持本人身份证到教务处(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领取。

(三)其他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且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高职高专院校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校不接受考生同时报考其他高校,如发现此种情况,将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我校成都校区金融管理和会计电算化可选报金融学或经济学,不得兼报;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可选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或网络工程,不得兼报,最终专业报名结果,由成都校区于2020115日前,按正式文件形式报教务处;

4.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2

5.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报名。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0321-22,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2

(二)考试地点:我校专科考生考试地点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非我校专科考生考试地点为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五、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专业

类别

学制

计划数

备注

1

汉语言文学

文史

非师范

2

10

文秘方向

2

翻译

文理

非师范

2

5


3

金融学

文理

非师范

2

5


4

经济学

文理

非师范

2

5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非师范

2

5


6

软件工程

理工

非师范

2

5


7

网络工程

理工

非师范

2

10


六、录取

(一)录取根据考生成绩,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我校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于2020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三)根据生源报名情况,我校将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七、学习形式

录取学生编入我校2018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学习,学制2年。

八、收费标准

就读期间收费标准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标准执行。

九、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十、监督和约束机制

(一)深入贯彻落实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试全部工作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认真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入学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其它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

联系人:贾娟玲

联系电话:0971-6318787

附件:

1.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考生操作手册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3.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教务处

                                        20191129

 

联系邮箱:jwc@qhnu.edu.cn 网站备案:青ICP备020070号
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网 版权所有©禁止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