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2-03-29 点击数:
青师教字〔2012〕12号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研究工作,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具体申报条件、立项内容及要求等参阅《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和《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青师校字〔2012〕37号)执行。
2.根据要求,师范专业教学论教师要与中学教师联合申报基础教育类教学研究项目。
3.请项目组按要求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报所在单位审核。
4.各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和立项要求,对申报的项目及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择优向学校推荐。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求和可行性,若本单位申报的几个项目可以合并进行研究,则应由牵头人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报为妥,学校不重复立项。
5.请各单位于4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含电子文档)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韩芳,电话:6312533,内线2533)。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认真完成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规范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2.青海师范大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