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青教高[2012]95号)文件精神,2012年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将于今年10月举行。为配合省级教学竞赛,展示我校青年教师教学风采和水平,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教务处与校工会将联合组织开展2012年度校级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有教学任务且未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奖的青年教师。
二、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第一阶段:初赛(2012年9月5日-9月17日)
1.各院系成立初赛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系负责人任组长,工会分会主席任副组长,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要求组织初赛。
2.各院系须于2012年9月15日前完成初赛,并于2012年9月17日前将参加决赛的名单和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
(1)院系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工作小结;
(2)《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表》;
(3)教案设计一式五份;
(4)多媒体课件电子版。
(二)第二阶段:决赛(2012年9月下旬)
1.学校成立决赛工作领导小组,由崔巍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
2.决赛将参赛教师分文、理(工)、综合(外语、艺术、体育)三组。
3.比赛内容分课堂教学、教案设计和多媒体课件制作三部分。课堂教学比赛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课堂教学比赛选手任选其讲授课程中的某一章节,时间限为1学时。授课结束后由评委进行现场提问。
5.决赛成绩:
(1)评委评分(100分): 课堂教学比赛成绩占70%,教案设计成绩占20%、多媒体课件制作成绩占10%。由评委填写 《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价表》、《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案设计评价表》及《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件制作评价表》;
(2)学生评分(100分):由学生对教师授课评分。由参赛教师所任课程班级的学生填写《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学生评价表》;
(3)综合成绩。按评委评分成绩占80%,学生评分成绩占20%进行统计。
三、决赛名额分配
除人文学院、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民族师范学院各推荐2名教师外,其余院系各推荐1名教师参加决赛。
四、表彰奖励
(一)本次竞赛活动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根据最终得分确定获奖人员,并进行公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二)学校从获奖教师中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人选参加省级比赛。
联系人:柯丽萍 联系电话:6306047(6047)。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报表》;
2.《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堂教学评价表》;
3.《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案设计评价表》;
4.《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课件制作评价表》;
5.《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学生评价表》。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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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师教字〔201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