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4-07-09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青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青海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安排,6月份,教务处组织专家对2012年度(首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
本次项目验收中,除5个项目组未参加结题验收外,其余37个项目组均参加了结题验收。专家组在认真审阅项目相关验收材料的基础上听取了各项目组汇报,从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果、项目建设过程和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验收,对项目进行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等级评定。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验收的42个项目中,共有31个项目准予结题,其中4项优秀、19项良好、8项合格;11个项目验收结果为不合格,不能结题,其中5个项目未参加结题验收(见附件)。
参加结题验收的大部分项目完成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研究效果,并完成了研究报告,发表了教研论文,项目经费使用合理。但有些项目未完成研究报告、未发表教研论文,项目成果较少;项目组成员工作不突出或没有体现出来,团队协作欠缺。个别项目存在未经批准自行更换项目名称及变更项目组成员的现象。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尤其是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和计算机学院应大力加强项目管理。
准予结题的项目,各项目组成员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开展推广应用工作,以期深入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同时,学校将划拨剩余项目经费。凡结题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将择时进行奖励。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包括未参加结题验收的5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可自愿申请延期一年,对于延期项目学校不再增加经费支持。项目延期申请中应写明延期期内计划完成的研究任务及研究成果。延期期满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验收与下一批次的教研项目一同验收。否则将取消项目,并按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处理。项目延期申请请于7月11日前报教务处。
联系人:崔月香    电话:6306047(6047)
此次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教研项目立项审批及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参考依据。
 
 
 
教务处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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