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项目的通知

作者:崔月香 时间:2014-10-21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青海师范大学2014年度教学奖励工作,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青师校字〔2014〕95号),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奖励的成果完成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凡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在奖励办法规定的奖项范围内取得的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教学工作奖励的宣传、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务必真实、齐全。各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需提交的相关支撑材料:
(1)教材建设奖、教学研究论文奖应提交发表、出版的刊物原件一份,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一份。申报教材建设奖需提交《教材使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论文仅限第一作者申报,需提交正文电子版一份;
(2)其他奖项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获奖批文、参赛文件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
(3)上述材料除复印件存档外,其余材料审核结束将返还原单位。
3.申报单位将初审后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奖励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连同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4.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1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5.凡此次教学工作奖励项目漏报、不报者,下一年度不再受理。
三、其他说明
1.今年教师节已表彰过的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2.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奖,按最终获得的最高奖进行奖励;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联系人:崔月香      联系电话:6306047(6047)
 
 
 
教务处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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