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文件
青师教字〔2017〕27号
青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七批
校级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三年培养期已满,为确保培养质量,发挥骨干教师作用,学校决定对入选的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进行培养期满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入选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共16人(名单详见《青海师范大学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名单》)。
二、考核时间2017年6月10日-11。
三、考核内容、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素养、团结协作精神、创新能力及在学科建设、教书育人等方面情况。
2.承担教学工作量(含实践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与改革及教学成果获奖情况。
3.科研、论文、论著、获得科研项目的等级、经费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4.掌握相关职业资格标准及岗位技能情况。
5.国内外进修学习培训等情况。
6.各院系对本单位骨干教师提供的培养条件、支持力度、制度制定、组织管理情况。
(二)考核办法
1.个人总结
入选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认真回顾总结本人三年培养期来在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体会,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2.学校考核
考核对象在提供个人总结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校级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要求,进行校内考核,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学校考核书面总结材料。
3.召开考核会
召开由考核组成员、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本校入选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所有人员参加的考核会。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个人汇报,学校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会后考核组查阅关资料。
四、相关要求
1.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在考核当日向考核组提供与考核内容相关的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科研立项证书及各类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于5月15日前将青海师范大学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简表、青海师范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纸质1份学院盖章、word格式电子版交教务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971-6312780
邮箱地址:1840997886@163.com
附件:
1、青海师范大学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名单
2、青海师范大学第七批校级骨干教师期满考核简表
3、青海师范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表
青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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