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8-08-01 点击数:
公 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文件精神,学校严格遵照“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要求,组织开展了2018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7月30日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拟增设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撤销美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日——9月1日,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向纪委或教务处反映。
纪 委:6316394
教务处:6306047
教务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