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级民族预科生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2-05-23 点击数:

青师教字〔201223

 

各院系: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和2012年招生计划的安排,现就2011级民族预科生升学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2011级预科升学考试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升学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学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专业的方法。

一、考试

本次预科升学考试工作由民族师范学院在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考点设在海南校区,由民族师范学院统一安排考场,采取单人、单桌的标准化考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科民考汉考试科目:汉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政治(100分)、历史(100分);

文科民考民考试科目:藏语文(100分)、汉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政治(100分)、历史(100分)、英语(加试)(100分);

理科民考民考试科目:汉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藏语文(100分)、物理(100分)、化学生物(合卷)(100分,化学80%,生物20%)、英语(加试)(100分)。

由民族师范学院负责命题、制卷。

MHK考试成绩合格者按10分计入总成绩中。

二、考试时间安排

各预科班必须于616日前完成教学任务,61719日复习,6202122日考试。

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

          日期

620

621

622

8301030

汉语文

数学

藏语文

14301630

历史

物理

政治

化学生物

 

英语

 

三、评卷、登分

评卷、登分工作由民族师范学院在校招生委员会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试卷、登分册报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教师复查。

四、成绩公布和专业选择

623公布成绩、选择专业。

五、专业分配

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根据学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学生按学校公布的专业分配计划自主选择专业(报考藏英专业的需加试英语,单独划线;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工作专业的需通过面试),当某专业分配计划额满后,剩余考生不得再选择该专业。所有专业选择完成后落选生为留级生。专业分配完毕后,将原始签名记录和分配结果报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核后由校招生办公室发放分专业通知书,学生凭通知书与2012级新生一起办理入校手续。

 

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11级民族预科生升入本科计划表

 

 

 

青海师范大学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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