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教师培训进修工作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03-11 点击数:

各类教师培训进修工作

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教务处工作安排,参照教育部及青海省师资培训中心年度工作方案,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

 

(一)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工作要求:根据青海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当年下发的通知,组织青海师范大学新进教师参加岗前培训班,并配合省师培中心对参训教师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流程:

    1.根据我校新进教师数据,报岗前培训计划;

2.转发青海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组织新进教师参加培训;

3.将新进教师参训名单汇总,报送到青海省师资培训中心;

    4.配合省师中心,对参训教师出勤考核;

    5.从中心领取教师岗前培训考核成绩;

    6.将资格证信息输入到本人的信息库。

    ◆注意事项:严格考勤制度

◆相关文件:青海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当年下发的《关于举办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安排:每年9月组织新进教师报名;

                每年10月—11月的双休日培训

 

(二)校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工作要求:院系根据《青海师范大学选拔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做好选拔培养工作。结业时要进行全面严格的考核。

    ◆选拔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师资队伍规划,下发选拔校级骨干教师的通知;

     2.根据教学单位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

     3.呈教务处领导审阅,并提请校领导及教学工作委员会通过;

     4.确定的人选向全校公示;

     5.无异后将纳入校级骨干教师培养的对象;

     6.进行为期三年的在职培训;

     7.为校级骨干教师举办现代教育培训班、计算机、英语等培训班;

    8培训一半进行中期考核、培训期满进行结业考核等工作。

 ◆考核工作流程: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下发校级骨干教师结业考核通知;

    2.被考核教师写自评,向所在院系提交考核资料;

    3.院系先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的考核;

    4.审核汇总院系提交的材料;

    5.草拟校级骨干教师结业考核总结;

    6.提请处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7.公告校级骨干教师结业结果;

    8.发结业证书,报销资料费

    ◆注意事项:培养期间必须按《青海师范大学选拔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及相应的培训学习任务。

◆相关文件:《青海师范大学选拔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安排:每三年选拔一次(批)

 

(三)省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

◆工作要求: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省级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方法》,选拔推荐中青年骨干教师,完成后续培养工作,周期为二年。

◆选拔工作流程:

1根据青海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由各院系部推荐,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并提请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通过;

2.校内公示后,上报青海省教育厅;

3.培养期过半,配合青海省教育厅对骨干教师培养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4.培养期满,按照“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协议书”的要求,配合青海省教育厅组织骨干教师考核。

◆考核工作流程: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通知考核对象准备结业考核资料;

2.被考核教师写自评,向所在院系提交考核资料;

3. 院系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然后将材料提交教务处师资培训;

4.对院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汇总;

5.草拟省级骨干教师结业考核总结;

6.呈教务处领导审阅,接收上级部门领导考核;

7.公告省级骨干教师结业名单;

8.圆满结业者,报销资料费,装入个人档案。

◆相关文件:《青海省高等学校省级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办法》

◆时间安排:每两年选拔一次(批)

 

(四)普通国内访问学者及单科进修申报工作

◆工作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当年下发的通知,结合院系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选派我校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其他高校访学或单科进修。

◆工作流程:

1.下发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文件;

2.各院系推荐,并报送推荐人相关材料;

3.进行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

4.根据排名结果提请学校领导相关会议审核;

5.将审核结果反馈到院系。

◆相关文件:《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及项目指南》

 

(五)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 

◆工作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当年下发的通知,结合院系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积极选派我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国内其他高校访学。

工作流程:

1.下发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文件;

2.各院系部推荐,并报送推荐人相关材料;

3.进行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并根据个人近几年工作业绩进行汇总排名;

4.根据排名结果提请学校相关会议审核;

5.校内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注意事项:

1.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必须45岁以下;

2.教师选择高校时,优先选择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及与我校有对口支援关系的高校;

3.拟选派教师在选择导师时,必须选择有“*”重点标识的导师,否则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相关文件:《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全国高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及项目指南》及当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教师培训计划相关通知

◆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初

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向院系部下发选派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通知

4月初

对院系部选派教师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提请校领导或学校相关会议通过

410左右

将选派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材料报送到省教育厅审批

 

(六)对口支援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

    ◆工作要求: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精神,把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流程: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下发推荐申报通知;

    2.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同意并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汇总,报校领导审核同意;

    4.盖学校公章,上报教育部;

    5.与授援高校联系,确定报到时间;

    6.组织对口支援教师、干部赴授援高校进修学习锻炼;

    7.学习结束后,提交论文、学习总结;

    8.召开进修学习锻炼回来的教师、干部人员的座谈会。

◆注意事项:进修学习期间不得缺席

◆相关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会议纪要》、《陕西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落实“四个显著提升”工作方案(2010-2012年)》及教育部和校对口支援工作相关通知

 ◆时间安排:

1.每年34月院系部上报培训教师名单;

2.每年6月与对口学校联系,并将下学年教师、干部培训的信息资料发送对口学校的负责人处;

3.每年10月给教育部上报我校下学年教师、干部进修培训的信息资料;

 

(七)网络精品课程培训

◆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积极选派并资助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国家精品课程网络培训。

◆工作流程:

1.每学期初转发教育部高教司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

2.由各院系部根据培训内容选派教师,上报参训人员名单;

3.汇总院系部推荐教师参加网络培训名单,并提请教务处领导通过。 

4.给省师资培训中心统一上报参训人员名单;

   5.培训结束后,提交培训证书复印件、学习心得、发票予以报销培训费。

注意事项:在建的校级精品课程需选派教师参加,鼓励教学单位极选派教师参加。

相关文件教育部高教司公布的当年培训计划通知

    ◆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月底(8月底)

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向院系部下发教师网络培训课程通知。

3月初(9月初)

对院系部选派教师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提请教务处领导通过。将参训人员名单报送到省师资培训中心,并通知参训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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